茶馆诗集政策

1.茶馆诗集由茶馆全体成员共同建设,任何人都有写作、投稿、收录、阅览、提议等权利。投稿即视为已完整阅读且同意本规定。
2.诗集儒雅随和,不得收录违法乱纪之诗及其人及其名。
3.规则可以随人主观意志改变,人数投票过五成则通过。
4. 在茶馆诗集有已收录至少一篇投稿即算作茶馆诗集内容作者。茶馆诗集尊重并保护内容作者的权利。内容作者享有相应投稿的著作权,并授予茶馆诗集对外展示诗篇的权利。如内容作者拒绝收录或撤销授权,茶馆诗集将及时移除相应已收录作品。
5.茶馆诗集收录标准儒雅随和,但不收录以下内容:

  • 停笔之人之诗
  • 明确剥夺录入资格之人之诗
  • 内容违法乱纪之诗及其人
  • 其他不符合诗集收录要求的内容
    6.诗词大会每个季节末举行,具体时间不详;持续时间由具体原因确定,具体时间不详。
    7.任何诗人的诗不得超过总诗词的二分之一,越过者剥夺写诗权利及所有创造在内不再收录
  1. 茶馆诗集需要备份,现同步建有一套独立于现有网页版诗集(存储于GitHub)的其他形式备份。
  2. 茶馆诗集可能视情况举行诗词活动,并更具具体情况发布排名、奖励、投票资格。
  3. 可参入规则改变的投票诗人资格指,独自创诗词优质作品的作者,或在特定活动中获得特定排名的成绩。其他投票资格以具体内容而定

祝大家文采斑斓,每天沉浸在灵感的海洋里!

(本政策最后修订于2023年10月30日)(旧27当补诗录上)